2020年2月12日上午,湛江法庭排期开庭审理两宗案件。上午上班后,法庭里并没有往常的当事人前来登记、安检等景象,只有戴着口罩的法庭干警在忙碌着为开庭准备。原来,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湛江法庭积极贯彻我院“疫情防控,司法办案两不误”的工作思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将庭审搬上网络,进行不接触的远程视频庭审。 第一宗案件为码头建造合同纠纷,原告请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码头建造工程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住所地在湛江,原定开庭地址为湛江法庭三楼法庭。第二宗案件为船舶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请求被告返还购船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住所地在广州,原定开庭地址为广州本部的七号法庭。因时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无论是当事人前来法庭或湛江法庭的审判人员前往广州,均面临增加当事人和法庭干警参与诉讼路途上及法庭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难度。为此,合议庭决定与两案的当事人商量将现场开庭变更为互联网视频开庭。变更开庭方式的沟通十分顺畅,当事人几乎没有考虑即表示同意,认为互联网视频开庭不仅能让其体验足不出户即可以参加庭审活动,减少讼累,方便当事人诉讼,更是法院在疫情特殊时期对他们人身安全的保护举措。 为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湛江法庭提前一周与院本部技术部门联系,多次调试网络庭审系统。同时,法庭人员及时向当事人反馈信息,将互联网开庭的相关操作让当事人提前熟悉。技术部门在正式庭审时全程跟踪保障,以备解决应急系统操作等问题。庭审中,法官、书记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控保护,庭审现场没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影,只有显示屏上传输来诉讼参加人分别在湛江、广州办公室的影像。承办法官依照诉讼程序依次进行了法庭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提问、辩论和最后陈述。两案的庭审过程完整、视频信号较为稳定,图像清晰。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法庭通过网络视频半天开庭审理两宗案件,不仅可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可能的疫情扩散风险,又能高效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司法信息化手段,为疫情防控时期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