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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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规定,我院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向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建设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广州海事法院

3.项目地址:项目选址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先烈路 14 号,场址现状为一栋 6 层的废弃旧楼。场址北侧为先烈路,东侧为情侣中路,西侧为翠海路。

4.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项目总用地面积 999.72 ㎡,总建筑面积为 3045.60㎡,层数为6层,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审判综合楼及配套室外工程。总投资约2066万元。

项目位置示意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现将该工程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及运营(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及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3、项目的建设运营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如果项目建设及运营给您造成损失,您持何种态度;

5、您认为本项目运营是否会引起社会稳定事件;

6、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期

2020212日至2020226日(共10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对本工程的意见或建议,可在上述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的表示感谢!

 

建设单位:广州海事法院

联系人:孙小姐

电话:020-80929252

 

编制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

联 系 人:梁工

    话:020-83543123

    真:020-83565175

    编:510060

E-mailgdpg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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