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为当事人现场立案

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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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4日,农历庚子年正月十一,立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仍在华夏大地肆虐。羊城广州,在淅沥小雨中已显示出初春的暖意。

是日,一位佩戴口罩的律师手提案件材料,行色匆匆地前来法院立案。

我院安检部门立即启动疫情期间的安检措施:红外线测量体温,登记身份信息,询问近14天的行踪,特别是近期是否有去过武汉或接触过湖北来穗人员。经评估,该律师携带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较低,安检人员遂通知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前往西门岗进行接待。

接待过程中,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取立案材料的同时,主动告知该律师,疫情期间为降低感染风险,切实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我院已通过官网、官微公告有立案需求的当事人,尽量通过网络平台或邮寄方式立案和进行其他诉讼活动。

经过紧张有序的诉讼材料审查,两件申请执行的案件顺利登记立案。律师拿到案件受理通知书,高兴地表示,疫情期间立不上案的不安的心安放下来了,十分感谢坚守岗位的广州海事法院干警!

据悉,2月4日全天,我院处理网上立案1件、接收邮寄立案2件、接收现场立案2件、正式立案11件;接听立案咨询电话10次;办理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案件9宗;接收其它庭室应收邮件9封,对外发出归集邮件18封。

叶柳东院长表示,广州海事法院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提供更便捷、更安全的诉讼服务,对关系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诉讼和执行案件要及时受理,同时要充分引导当事人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在线办理立案、调解、提交材料、阅卷等诉讼活动。

广州海事法院在春节前就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法院的工作安排,以最快的速度、最强的力度、最全面的措施,部署通过诉讼服务,为坚决打赢阻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战役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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