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日下午,我院召开全体党组成员、部门中层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省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部署我院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叶柳东主持会议,并对我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上来,根据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法院的工作安排,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硬仗的实际行动践行好“两个维护”。
二、妥善安排工作,充分发挥涉外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
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原定2月8日前开庭、庭询、听证的案件予以改期,具体时间视疫情的发展情况而定。公告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需要申请改期的,经审查后可予准许。考虑到我院涉外案件占比较大但总体数量较少的情况,立案窗口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正常接受当事人的立案申请,但应鼓励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在线办理立案、调解、提交材料、阅卷等诉讼活动。
三、严格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避免因诉讼活动造成疫情扩散
将现场立案场所临时前移至信访中心,在该中心备齐备足各类消毒防护用品、药品,确保工作场所通风,定时对工作场所消毒。做好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保护。对前来办理诉讼事务的人员,严格进行防疫检查,并要求配戴口罩。在双方当事人技术设备许可的情形下,尽可能采用互联网方式开庭,避免交叉感染和疫情扩散。
四、加强机关管理,确保干警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全院干警要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配戴口罩、不集中就餐等防范措施,切实加强一线干警健康防护。对审判法庭、办公场所、派出法庭加强卫生消毒。对干警春节休假动向,特别是对有前往或途径武汉、或与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亲属接触情况,再进行一次摸排,并报办公室备案。对感染风险高的干警要果断采取隔离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情传染。每天下午16:30时前向省法院总值班室报告我院相关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成立广州海事法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叶柳东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玉飞,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李卫鹏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以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全院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法履职,科学防控,主动防控,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