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我院海商庭依法及时化解涉“一带一路”建设的海事争议,调解一宗因2018年在哥斯达黎加陆路运输区段发生的持枪抢劫整个集装箱货物引起的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2018年9月,我国驻哥斯达黎加大使与哥斯达黎加第一副总统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如何加强涉外海商案件的审判工作,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助力包括海运区段的跨境国际多式联运,是海商庭在审理案件中面对的重要课题。
涉案集装箱满载休闲鞋2万多双,运输路线从广州起运,通过海运经哥斯达黎加利蒙(PUERTO LIMON)港卸下后,再通过陆路等方式运到尼加拉瓜科林托。据当事人称,2018年10月10日晚上,集装箱货物在从利蒙港运送往卡尔德拉港的陆路运输途中,在32号公路被约3名匪徒持枪抢劫,匪徒劫走整个集装箱货物。汽车司机向当地警方报案,货物至今没有找到。
因案件发生在北美洲哥斯达黎加,调查取证不便,事实认定和境外法律的查明难度较大。庭审前海商庭固定了双方争议焦点。庭审中当事人围绕境外法律适用、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损失认定等进行了激烈辩论。为了实现案结事了,合议庭决定在宣判前积极调解。法官助理刘宇飞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利害关系,释法说理,告知可能面临的败诉风险。2019年12月底,双方在海商庭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自愿向货方赔偿140万元。两日后,原告收到全部调解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