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2日,为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珠海市港航业发展,更好服务珠海港航企业和广大会员单位,我院珠海法庭与珠海市港口协会“框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珠海国货柜码头(洪湾)有限公司举行。签约仪式由港口协会副秘书长陈淳主持,珠海市港口协会常务副会长蔡德林、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负责人吴贵宁、珠海国际货柜码头(洪湾)有限公司董事长蓝健文等人员参加。
蓝健文董事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公司发展情况,我院珠海法庭负责人吴贵宁和港口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蔡德林分别致辞,双方顺利完成签约仪式。蔡德林同志表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港口协会与珠海海事法庭,共同搭建起一个促进珠海港口建设与发展和服务珠海港协会员单位与港航企业的服务平台。今后,港协会员单位如发生海事纠纷,港协将会及时邀请珠海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纠纷化解于诉前阶段;对于正在诉讼阶段的案件,珠海法庭也可邀请港协参与案件调解,邀请港口专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珠海法庭负责人吴贵宁指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建立起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拉近了基层司法机关与港航企业的距离,今后将利用这一平台开展上门讲课、旁听庭审、业务培训交流等多种形式,为广大会员单位和港航企业提供优质的海事司法服务,更好地发挥珠海法庭的服务基层的功能。
签约仪式后,珠海法庭干警港口业务培训班启动,洪湾国码操作部副经理陈东等为珠海法庭干警就“集装箱操作工作流程及码头如何防台”等专业知识内容进行了授课,珠海法庭干警与洪湾国码操作部相关专家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讨论,并实地到集装箱码头现场学习上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