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广东海事审判沟通协调会在广州召开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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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6日上午,广东海事审判沟通协调会在广州海事法院南洲审判楼11楼会议厅成功举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饶清副庭长莅临会议指导,广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柳东,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玉飞,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伟莉以及法官和法官助理,省法院海事审判团队等共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讨论了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审判中心收集筛选的海事审判疑难问题。对“关于在承运人责任期间内货物在港口因台风引起了潮水倒灌造成的损失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和承运人适用《海商法》免责的问题”“提货包干费的返还问题”“承运人凭保函无正本提单放货问题”“在海上发生的船舶碰撞事故致人身伤亡案件中,由于两船的吨位未达到海商法要求,从而适用侵权责任法,两船船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问题”“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因实际承运人造成货物损失,其获得损失赔偿是否以其向托运人或上家赔付损失为前提问题”“邮轮纠纷的相关问题”等十个方面的海事审判疑难问题,两级法院的法官们进行了热烈讨论,对部分问题达成了共识,对一些问题形成了多数意见和少数意见。

饶清副庭长在会上通报了省法院2018年度海事案件审判情况。在审结的202件海事二审案件中,改判24件,发回重审1件,管辖权异议裁定改判1件。改判的原因主要是法律适用问题以及证据和事实认定问题,部分改判是因为出现新证据的原因。从2018年度的案件审理情况看,一审海事案件质量向好,发改率维持在较低水平,说明两级法院多年来建立的海事审判沟通协调机制在统一全省海事司法裁判尺度、提升全省海事审判质效方面效果显著。

叶柳东院长指出,这次会议广东两级法院法官积极参与讨论,踊跃发表观点,引发争鸣、启迪智慧并互助提高,起到了形成裁判共识、统一裁判尺度的作用。做好海事审判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希望海事法官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广州海事法院实施精品战略的总思路,进一步转变观念和思维方式,以新的担当、新的作为,努力把海事审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审判工作取得新亮点,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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