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立三案,我院成功实现双向跨域立案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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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0日,我院一天之内跨域立案三宗,跨域立案工作开局良好。

当日10时30分,青岛海事法院立案窗口收到意大利某船运公司的跨域立案申请,该案系一宗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一家意大利的海运公司,受被告深圳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委托,为该货代公司出运8个40英尺的集装箱到国外。货物被运抵目的港后,收货人迟迟不提货,导致产生大量的码头操作费、滞箱费等费用。经初步审核材料后,青岛海事法院即将相关立案申请材料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推送给我院。通过内网初步审核,我院认为该案符合受理条件,马上予以受理,并在业务系统内生成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广东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送达回证》、《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法律文书,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系统推送给青岛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负责跨域立案的法官当场将相关法律文书打印并送达给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该案是广东省法院作为管辖法院跨域受理的第一宗跨省域案件。

同日11时20分左右,刚作为管辖法院受理案件的我院,又收到一宗跨域立案申请。原告系一家位于海南的保险公司,其被保险人纸业公司在委托上海某航运公司以及海南某运输公司通过海运运输货物时,发生货损。该纸业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该保险公司赔付88万余元取得代位求偿权后,向两航运公司索赔。因为原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在广州执业的林律师,林律师听说我院已可提供跨域立案服务,遂到我院立案大厅咨询跨域立案相关事宜。在得知可以提供跨域立案服务时,林律师十分欣喜。我院负责跨域立案的法官经初步审核材料,认为该案符合跨域立案要求,即作为协作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系统向海口海事法院推送相关诉讼材料。20多分钟后,海口海事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即予受理。《受理案件通知书》通过移动微法院传送到我院后,当即被打印送达给林律师。该案是海南省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受理的第一宗跨省域案件,也是我院作为协作法院提供跨域服务的第一宗案件。

林律师表示,跨域立案真真切切方便了群众,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我们感受到了法院诉讼服务的人性化。作为律师而言,享有更多的获得感。

上午实现双向跨域立案后。下午15时40分,我院又在系统内接收到厦门海事法院发送来的跨域立案申请。该案系一宗租船合同纠纷,原告为福建省某船务公司,被告系广东佛山的一家物流公司。双方之间签订租船合同后,因船舶租金产生争议,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的我院管辖。原告代理律师听闻厦门海事法院可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即请求该院启动跨域立案。厦门海事法院作为协作法院,将相关诉讼材料推送给我院。20分钟后,厦门海事法院即收到了来自我院推送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该案顺利立案。

一日三案,证明人民群众对海事跨域立案有切实需求;一日立三案,也证明了我院跨域立案服务的能力。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继续提升诉讼服务智能化水平,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人性、更为贴心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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