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
变卖公告
(2019)粤72执恢13号
本院依法作出(2019)粤72执恢13号之一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包明所有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溪路239号富广大厦2610、2611、2612房产进行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房产,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溪路239号富广大厦2610、2611、2612。
二、变卖方式: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变卖,由竞买人登陆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出价竞买。请登录“广州海事法院”官方网站,点击“司法拍卖”栏目链接进入该平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竞买人未开设网上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已开设该网络账户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本院签收成交确认书,并办理变卖标的物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时间: 本院于2019年9月11日10:00至2019年11月10日10:00时共60天期限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标的物进行公开变卖,变卖期内均可出价。
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结束。
若60天变卖期内无人报名出价,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五、竞价规则:变卖价550万元,保证金110万元,增价幅度为2万元。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一人报名且出价达到或超出变卖价,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报名且出价竞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如若悔拍,保证金不退。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变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报名账户内的该笔资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资金将在24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资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余款在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海事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新窖支行,账号:44048201040020917);如以变卖价竞得,无需另外支付余款。
此次变卖期内未有竞买人出价的,已缴纳的竞买预交款将在变卖期结束后24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自行前去看样,其他不明事项请拨打咨询电话。
七、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竞买人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一、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看样):020-80929121。
咨询电话(网拍):020-34063680。
监督电话:020-34063810、89024639。
淘宝网技术支持:4008222870。
本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863号。
邮箱:pm@gzhsfy.gov.cn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