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2日至25日,我院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组一行六人对汕头基层法院2018年审结的被发改案件和长期未结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由徐元平庭长、邓宇锋庭长、韩海滨庭长、张科雄副庭长、邓锦彪副庭长和付俊洋法官组成,徐元平庭长担任组长。
本次交叉评查共随机抽查汕头7家基层法院50宗案件,案件类型既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污染环境罪等刑事案件,又有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典当纠纷等民事案件,还有部分行政案件。评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评查组到达汕头后立即投入工作,利用两天时间通过调阅卷宗对50宗案件的审判程序、实体处理、裁判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了全方面“体检”,根据案件情况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经集体讨论后将案件质量分别评定为优良、合格或瑕疵四个等次。
评查组在评查时发现地方法院办案程序规范、认定事实清楚、实体处理得当、案件质量优良,有不少值得我院学习的办案方法和实践经验。大家一致认为今后要注重加强与兄弟法院的业务交流,通过横向对比来拓宽知识视野、检视自身不足、借鉴经验做法,全面提升我院审判执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