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关于第一次拍卖“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庙青村10队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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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州 海 事 法 院

拍 卖 公 告

                         2019)粤72执恢31

   本院依法作出(2019)粤72执恢31号之一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冯树金所有的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庙青村10队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土地所有权证为穗地证字第15-005058号以及不动产证书号为2133436的地上建筑物,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灵山镇庙青村10队(不动产登记地址,实际为南沙区大岗镇)。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由竞买人登陆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出价竞买。请登录“广州海事法院”官方网站,点击“司法拍卖”栏目链接进入该平台。

   三、重要提醒:依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集体土地及上盖物办理产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对前述地上建筑物是否能正常使用,能否办理产权证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和担保;2、本标的物因属于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对该标的物的竞买资格请询问标的物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上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已开设该网络账户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本院签收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时间: 20199410:00时起至次日10:00时止。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价规则:起拍价138921.67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为0.1万元。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报名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余款在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广州海事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新窖支行,账号:4404820104002091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接受咨询和看样,有意者请拨打本院承办人电话,统一确定看样时间和地点。

七、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承办法官):020-80929136

咨询电话(网拍):020-34063680

   监督电话:020-3406381089024639

   淘宝网技术支持:4008222870

本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863

   本院网址:http://www.gzhsfy.gov.cn/

  本院邮箱:pm@gzhsfy.gov.cn

   特此公告。

                               

  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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