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委托入选机构动态管理的通知》,我院将对2015年入选的司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动态管理,有意向退出名册或有变更需求的机构,请在6月3日前函告我院,函告及变更资料请寄或送我院。同时,我院将进行2019年度的增补入册工作,符合《广州海事法院入选司法委托专业机构的基本条件》(2019年修订)并有意向自愿申请进入我院入选机构名册的,请于2019年6月3日前到我院提交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并出示资质原件验证,进行报名确认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及条件要求:遵循属地原则进行申报。申报的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广州海事法院入选司法委托专业机构的基本条件》(请登陆广州海事法院网查看并下载),本公告不予重复。
二、报名范围: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类别。
三、入册程序:本院将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审查调查—网上公示—会议研究—上报批准—名册公布”的程序。经省法院审核批准后,我院将在“广州海事法院网”公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请于2019年6月3日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到我院综合保障中心817室提交申报资料并出示资质原件供验证。
电话:020-80929079 ,80929039
附件:
1、相关资料。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