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6日,一宗旷日持久的码头纠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同时来到我院将写有“依法化解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的大红锦旗郑重地交到了尹忠烈审判团队手里,以衷心感谢审判团队弥合了横在他们之间多年的鸿沟。
英德市明珠港骏鹏物流有限公司自2014年起一直租赁清远市蓝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码头,租期20年,为此投入了巨资进行建设。仅因2017年明珠公司延期交付一个月的租金,蓝海公司即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码头协议,于是双方产生了隔阂,起诉到法院,双方围绕租赁码头协议是否解除,从我院判决解除合同后,明珠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明珠公司不服向最高院申请再审,积怨颇深。判决生效后,蓝海公司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码头,明珠公司反诉要求支付码头建设投入的2000多万元,双方再次对簿公堂。围绕协议解除后的赔偿问题针锋相对,双方来势汹汹,志在必得,提交的证据就有半米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骨头案。“打蛇打七寸”,尹忠烈法官在接手此案后,发现虽然当事人分歧较大,矛盾突出,看似不可调和,但实际上争议主要集中在码头构筑物的补偿问题上,如果抓住双方的诉求要点,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从主动引导当事人正视问题本质,积极促成双方进行协商沟通的角度出发,多次组织当事人代理人来到法院进行协商,从码头建筑物的审计难度和成本入手,积极说服当事人从经济性角度理性对待彼此之间的矛盾。最终,在承办法官晓之以理的说服工作下,原被告在权衡利弊后,终于同意以蓝海公司补偿明珠公司800万元,明珠公司交还码头的和解方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如果本案判决结案的话,首先核算费用的工作非常巨大,还涉及到哪些设施能够移走,哪些设施不能移走需要补偿的复杂认定,判决生效后执行也将是一个旷日持久的复杂工程。
司法为民无小事,既要遵循司法规律,也要讲究方法策略,只有真正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感同身受,用心办案,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才能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