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8日上午,海事审判中心在本部视频会议室举行海事审判学习研讨会,海事审判中心各审判团队及本部其他业务庭室、派出法庭的部分法官及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了会议,叶柳东院长参加会议并作讲话。
为了提高全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水平,此次学习研讨会首先邀请我院法官助理谭学文同志以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为题进行了授课交流。学文同志全面系统地梳理了此类案件中有别于普通民事诉讼的程序要点,着重强调了此类案件在受理、诉讼文书制作与告知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同时对困扰审判实践的索赔主体、生效刑事裁判的预决力和既判力、共同侵权的认定、损害评估鉴定的规范、损害赔偿合理性的认定等疑难问题进行了阐述和分析(课件及讲稿详见本文附件)。叶柳东院长、徐元平庭长也分享了审理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宝贵实践经验,为法官及法官助理学习、审理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照和借鉴。
针对本次研讨会,海事审判中心收集了7个问题。与会人员就洋浦中良公司停运后引发的船载货物留置纠纷、承运人请求实际承运人赔付货物损失是否以其向托运人或上家赔付损失为前提、港口堆场集装箱货物因台风遭受水湿后台风是否构成不可抗力等3个问题进行了重点研讨,会场上讨论氛围活跃热烈,各抒己见,对部分问题达成了共识,形成了统一的处理意见。
叶院长指出,海事审判学习研讨会的形式非常好,要将业务学习交流会制度化,年轻法官就某个专题进行交流分享,可以迅速提升大家在该方面的审判水平。与会人员围绕审判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新类型案件进行学习交流讨论,可以集思广益,提升全院业务能力,更好的发挥裁判的导向作用,也为统一裁判尺度,实现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