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庭急当事人之所急迅速解除扣押“SPICA”轮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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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9日,深圳法庭根据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的解除扣押船舶申请,迅速对停泊于深圳蛇口港的“SPICA”轮予以解除扣押。

“SPICA”轮为图瓦卢(Tuvalu)籍油轮,于2019年4月11日抵达深圳蛇口港友联船厂进行维修。当天,深圳法庭根据申请人的诉前海事请求保全申请,作出裁定和扣押船舶命令,对该轮依法予以扣押。而后,深圳法庭审判团队多次与“SPICA”轮机务进行沟通,释明解除扣押的条件。2019年4月27日,“SPICA”轮机务发来信息称,该轮船东已向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函,并拟于4月30日离港。审判团队随即与申请人进行联系,申请人告知审判团队已就提供担保函事宜与船东达成共识,并表示在收到担保函正本后第一时间提交解除扣押船舶申请。深圳法庭审判团队为此提前作出安排,一方面做好解除扣押船舶的法律文书准备,另一方面做好实施解除扣押船舶的人员准备,确保收到解除扣押申请后能立即启动相关程序。

4月28日下午,深圳法庭收到申请人的解除扣押船舶申请,立即召集合议庭成员进行合议,随即制作解除扣押船舶的法律文书,并与“SPICA”轮机务联系,了解其办理出港手续的时间需求。鉴于“SPICA”轮将于4月30日出港,为了避免耽误该轮办理出港手续,翌日一早,审判团队即将解除扣押船舶的法律文书传真给深圳海事局,与此同时担任外勤任务的审判员翟新与书记员黄芳驱车前往深圳蛇口港,向“SPICA”轮送达解除扣押船舶的法律文书,并随即赶往深圳海事局送达解除扣押船舶的法律文书,解除了对“SPICA”轮的扣押。

深圳法庭审判团队急当事人之所急,在收到解除扣押申请的12小时内即完成解除扣押船舶工作,为当事船舶办理出港手续赢得了时间,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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