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叶柳东院长应邀参加“首届中国(东疆)航运产业周”海事金融法律高端研讨会,并作为点评专家对会议作了总结发言。我院研究室负责人倪学伟庭长、党组秘书白厦广全程参加了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天津海事法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三方联合主办。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杨柳、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石福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解常晴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来自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广州、天津、上海海事法院,大连海事大学,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各租赁公司、航运公司等60多位行业专家到会,就海事金融法律领域的热点问题,如“船舶融资风险防范”“带租约船舶价值评估及船舶资产交易”“国际制裁及海上保险的有效性”“租赁船舶所有权确定及侵权责任承担”等展开了热烈探讨。
叶院长在专家点评环节中指出,船舶融资租赁是金融、船舶贸易和航运服务相结合的新型金融业态,当前《海商法》的修订工作已进入关键环节,船舶融资租赁是否作为单独的章节予以规定,需要认真研讨和充分论证。在海事审判实务中,船舶融资租赁纠纷案件数量不多,但争议标的大,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并进入诉讼领域,相关的法律规则不够全面和完善,给审判工作带来重大挑战。海事仲裁更具有高效、灵活、成本低、保密性强等优点,对于船舶融资租赁纠纷案件,应当充分发挥海事仲裁的疏导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