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0日下午,海事庭副庭长谢辉程到深圳法庭办理遗留在深圳法庭的未结案件,并利用办案的间隙,为深圳庭全体干警开展了一场关于案件调解的讲座。
谢辉程副庭长脱离书本上关于案件调解工作的教条,根据自己多年以来经办的一个个鲜活案例,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从立案前、庭审前、庭审后、执行中的各个案件办理环节详细介绍了调解适用的案件类型、需要注意的事项、调解技巧和方法等。谢辉程副庭长认为,调解要以为当事人解决纠纷为终极目标,在调解过程中体现公平公正;办案人员要树立定纷止争的办案理念,并将该理念贯彻落实到案件的立、审、执每个环节,切忌就案办案;调解要坚持合法、自愿原则,调解书协议内容要具有可执行性;另外,还要谨防当事人利用法院调解进行虚假诉讼。
最后,程生祥庭长对谢辉程副庭长讲授的内容予以总结,要求深圳庭干警要深刻领会调解工作的精髓,在办案过程中积极主动发现承办案件可以调解的条件,多做当事人工作,把调解作为一个重要的办案方式,贯彻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