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了解机构改革后海事行政机关对海事司法需求,更好为海事行政机关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本周,由叶柳东院长率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玉飞、行政庭副庭长张科雄、行政庭申晗法官、党组秘书白厦广、法官助理欧阳迪一行六人,前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开展调研活动。
2019年3月26日下午,叶院长一行前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走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周德全、巡视员李晖热情接待了叶院长一行并就本次调研进行座谈。
省生态环境厅在座谈中针对我院在调研提纲中提及的十二项问题反馈了书面调研材料,在会上,重点针对机构改革后省生态环境厅在海洋环境保护的管理、执法等职能设置、海事行政案件涉诉情况、海洋公益诉讼主体问题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为加强双方在海事司法方面的互动交流,建立联络机制,并就进一步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定期交流机制达成共同意向。
2019年3月28日下午,叶院长一行前往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开展调研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高庆营热情接待了叶院长一行并就本次调研进行座谈。
省农业农村厅在座谈会上向我院介绍了机构改革后原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渔业渔政管理职能划入省农业农村厅的情况;在海洋执法方面,着重介绍了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的建制、管理职能以及目前执法总队的执法职能与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的管理职能的协调现状;就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与省海警总队的职能分工、执法现状等问题向我们答疑解惑。另外,会上针对原海洋渔业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沿用问题、行政强制执行中的代履行问题、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性等方面结合我院裁判的案例进行了探讨。在会上,双方就建立联络人机制,在原海洋渔业厅的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并将定期互访、讲课培训等事项达成意向,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