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成功扣押巴拿马籍“环球天王星”轮

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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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13日下午6点多,在中国广州港,广州海事法院法官将扣押船舶命令贴到巴拿马籍“环球天王星”轮驾驶舱内,该轮被中国法院依法扣押。

 2019年2月13日上午,申请人马来西亚FGV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GV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称:2017年11月,FGV公司出售的一批棕榈油由“环球天王星”轮从马来西亚运至中国黄埔港,TM航运株式会社就该批棕榈油出具了8张提单,但在货物运抵黄埔港后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FGV公司请求法院扣押“环球天王星”轮,并向法院提供海事请求保全的反担保。广州海事法院经过严格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依法准许FGV公司的扣船申请。广州海事法院叶柳东院长签署了扣押命令。

 2月13日下午3点,广州海事法院叶柳东院长亲自带队,法官带齐执法证件及全套法律文书,紧急赶往广州港。在海事部门、边防检查部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下午5点,叶柳东院长一行登上了“环球天王星”轮。不足十平方米的船长接待室里,五十开外,头发有些花白的韩国籍船长对法官们的到来有些忐忑不安。面对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迟迟不敢签字,再三表示需要把文书传真给总公司,需要电话向总公司申请。船舶扣押了还能去锚地吗?轮船何时才能重新启航?……面对船长的疑问,叶柳东院长和宋瑞秋法官耐心解答,并就扣押事由、扣押期间注意事项、提供担保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说明。船长同意在法律文书上签字。

 据了解,此前FGV公司已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TM航运株式会社,请求赔偿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损失。法院已经依法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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