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巡回法庭首次公开宣判

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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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3日上午11点,8宗当事人均在江门的船舶建造合同本反诉纠纷案在我院江门巡回法庭庄严宣判。上述8宗案件原、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参加了此次宣判,人民陪审员刘康康也首次参与公开宣判。刘康康表示,通过公开宣判这种形式,不仅增强了对法律的仪式感,也对司法规范化有了更直观的印象,增强了作为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责任感。

 据悉此次宣判是珠海法庭人民陪审员首次参与公开宣判,也是我院江门巡回法庭成立以来首次公开宣判。这既落实了我院《关于规范我院诉讼案件结案程序的通知(试行)》的决定,也是珠海法庭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让司法更好地走进群众、服务群众,打牢人民司法事业的群众基础的重要举措。接下来,珠海法庭将坚持审判重心下移,针对巡回法庭辖区内的经济社会特点,积极探索开展巡回立案、巡回开庭、巡回宣判等各项巡回审判工作,提升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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