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日,不顾风里雨里,执行中心干警吴照东、谢文勇和立案庭陈文志一并从本部驱车前往广州新沙港,计划对外籍万吨散货船“克马林哥德堡”轮(M/V KMARIN GOTEBORG)实施扣押,并对船上有关证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元旦节后,国内买受人因进口的一批南美大豆在新沙港卸货时发现霉变,预估损失逾500万美元,而承运船舶即将离港,即紧急联系窗口立案人员,请求紧急扣押当事船舶“克马林哥德堡”轮,并对货损有关的船上文件、记录等实施保全。立案人员依法律规定,指引申请人全面准备各类所需材料。在做好充分沟通的前提下,申请人的代理人于1月2日下午从上海直飞广州,我院立案人员于当晚8点30分接收其申请材料。1月3日上午,在接待一波集体讨薪的船员后,立案庭邓宇锋庭长、徐春龙和宋瑞秋法官对申请人的扣押船舶和海事证据保全两案进行合议,并一致认为在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据和充分担保的前提下,应准许其保全申请。
合议后,按照邓宇锋庭长的指示,立案庭一方面抓紧制作文书,另一方面与执行中心沟通实施保全安排,同时考虑到边防转改,积极与边检部门沟通协助事宜。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的2019年1月3日下午7点,三位实施执行人员在向边检送达协助文书后迅速前往新沙港,并顺利完成扣押船舶和证据保全。
“克马林哥德堡”轮是我院进入2019年的第一扣,也是今年第一艘被扣押的外轮。对该轮的扣押和证据保全,体现出我院在院领导的坚强领导下,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高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
该轮被扣押后,申请人称已接受船东提供的担保,正与立案庭沟通解除扣押船舶事宜。另外可喜的是,1月3日前来集体讨薪的船员于今日前往立案庭告知,船东在看到我院出具的接受诉讼材料凭证后,已支付欠薪。
风里雨里,总有司法阳光温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