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会举行成立大会暨首届会员大会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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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7日,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会员大会在广州海事法院审判大楼三楼“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中心”会议大厅举行。广州海事法官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100多名会员代表参加了大会。

大会听取了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会员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首届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大会选举广州海事法院倪学伟为首任理事会会长,选举杨慧、杨运福、黄山为副会长,选举徐春龙为秘书长。叶柳东院长代表广州海事法院向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指出这是我国航运司法建设的又一件大事和喜事,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国际航运法学理论研究跨上了一个新台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倪学伟会长在首届会员大会上发表就职演讲。倪会长要求,研究会要深刻认识海事司法研究服务保障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主动回应航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研究会要创新服务意识,努力搭建服务会员、合作沟通交流的新平台,要把研究会建设成为一个海事司法文化传播的平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平台。倪会长对理事会及秘书组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从组织机构、会员发展、会费使用等方面注重自身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构架,抓好制度落实,要推行常务副会长轮值制度,研究活动要制度化,原则上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小型学术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中型学术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大型活动。

在首届会员大会上,还举行了经典案例分享会,徐春龙、平阳丹柯、杨雅潇、罗春和吴贵宁法官分享了他们承办的海事海商经典案例。

据悉,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会常设会址在广州海事法院审判综合楼三楼的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中心,其宗旨是通过举办高水平、专业化的国际海事司法研讨、专题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海事司法的职能作用,展现广州航运良好法治环境,着力提升国际影响力,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专业化的智力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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