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籍人民陪审员宪法日走进田间地头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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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4日,第5个国家宪法日,珠海法庭对一宗涉香港居民在内地投资的农业种植基地因“天鸽”台风引起的受损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这是我院首次引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海事案件。然而,这位陪审员的首次出场并不是在法庭上,而是在田间地头。

4日上午9时,该案审判长吴贵宁同志带领承办法官张乐、香港籍人民陪审员岑柱华以及法官助理刘亮、书记员江婷婷来到了涉案受损的农业种植基地,在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和律师的共同见证下,到双方争议的堤坝、水闸、受损树木现场、鱼塘现场进行勘验测量、取证。针对目前农业种植基地的堤坝至今仍被抽沙管压住而没有完全修复的现状,岑柱华建议双方及时解决这一问题,以防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结合自身经营树木种植的经验,建议双方在合理的损失范围内协商解决。下午3时,岑柱华坐上了珠海法庭的审判席,正式参与案件庭审,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案件审理一直持续到6点多,此时夜幕已降。

   岑柱华先生表示,这是其首次参与海事案件的审理,广州海事法院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贴近基层的工作作风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审判人员通过与案件现场的“零距离”接触,能直观地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提高了庭审的针对性,确保了庭审的高质量和高效率,这些做法值得香港法院借鉴;这是他第1次一整天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还利用中午在法庭食堂与法官们一起用餐时深入交流两地的司法制度,使他对中国内地司法改革的成效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对海事审判工作也有了更全面的认知,回港后将继续宣传中国内地的司法改革成效和海事审判工作。

       聘请香港籍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海事案件审理,是继澳门籍陪审员参与审理25宗海事案件后,珠海法庭积极落实叶柳东院长提出的创新审判模式的又一项重要举措。通过香港籍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海事案件审理这个窗口,加深了香港同胞对内地司法的了解,展示了良好的中国法治状况,也促使我们必须以国际视野开展高质量高水准的海事审判,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东海洋强省战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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