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院长带队参加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

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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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在上海海事法院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航运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与海事司法创新发展”。叶柳东院长、倪学伟庭长和谭学文法官助理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晓云,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崔亚东,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防范办主任章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上海海事法院院长汪彤主持开幕式。

罗东川副院长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研究能力为重点,不断提升海事审判理论研究水平,为服务保障新时代改革开放提供理论支撑。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成立以来,汇聚全国海事海商法律实务研究力量,围绕海事司法理论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有益探索,促进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交流,取得了丰硕成果,有力推动了我国海事海商法律制度完善。罗副院长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海事审判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要将审判理论研究与服务保障国家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坚持实事求是的学风和应用型研究的方法。要切实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践性,重点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海事审判制度、科学把握海事审判规律,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改革完善海事审判体制机制。要以提升研究能力为重点,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增强国际视野,加强理论研究平台建设,加大成果交流转化推广应用力度,不断繁荣海事审判理论研究。

大会宣读了关于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人员调整的复函。我院叶柳东院长当选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来自全国海事审判系统、地方法院、主管机关、研究机构以及企业和法律服务组织的代表约120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围绕“航运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 一带一路’建设与海事纠纷解决制度机制创新”“《海商法》修改与海事审判热点问题”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武汉海事法院院长吕小武围绕海商法修改与内河航运法治建设、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徐国毅围绕长三角航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徐永林围绕完善金融市场机制、上海市浦东新区航运处处长马红奇围绕推动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李海围绕海商事国际公约的适用等进行主旨发言。最高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淑梅做会议总结。

会议对获奖论文进行了表彰。本次会议评选出获奖论文22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优秀奖10篇。我院“银行、保险等机构对海事司法的新需求” 课题组提交的《商业银行开展船舶抵押贷款业务的法律风险及司法应对》一文获一等奖,徐春龙法官与北海海事法院赵黎明庭长合写的《从一则案例论我国海商法诉讼时效的中断——以<海商法>“相对自体性”为视角》一文获三等奖,罗春法官与白厦广法官助理合写的《托运人对运抵国外目的港货物退运请求的认定——兼论<海商法>第八十九条的解释及修改》一文获优秀奖。谭学文法官助理在当天下午的专题研讨环节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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