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汕头法庭在南澳岛进行了一场“不一样”的庭审。
这是一宗船舶共有纠纷,起因是被告吴某名下有一艘渔船,由于交通事故地方法院判决其承担100多万元的赔偿责任并被依法扣押,而原告蔡某、范某认为其是占有75%份额的船舶共有人因此受到很大损失。船舶被扣押后处于半沉没状态,原告在向地方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未果的情况下,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吴某向其支付涉案渔船油差补贴,承担被扣押期间的生产损失和沉没损失。
被告吴某因交通事故案件对法院形成了偏见,在本案中一直处于半失联状态,对于我院寄送的司法专递不签收,不来参加庭前会议。原告在第一次庭审中变更了诉讼请求,而吴某缺席,导致案情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汕头法庭工作人员并未因此放弃,与吴某保持联系并获悉其已回到南澳岛住所,但吴某拒绝到法院签收文书。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防止虚假诉讼,平等保护当事人权益,汕头法庭工作人员努力做通吴某思想工作,吴某终于答应愿意在其住所接收法院送达文书。
9月28日一大早,汕头庭杨雅潇、蔡锡鸿、舒坚驾驶警车驶入南澳岛,在约好地点等待,直到吴某如约出现,大家的心才放下。
工作人员随吴某到其家中,向其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材料,顺势就案件事实向吴某做了询问笔录。吴某的陈述与两原告所说有明显矛盾之处,承办法官杨雅潇要求吴某务必到法院参加庭审以保护其权益,但吴某始终强调害怕到法院而予以拒绝。尽管如此,由于被法院工作人员亲民务实的作风所感染,吴某主动打电话要两原告到其住所进行对质。一会儿功夫后,两原告齐聚被告住所。
承办法官灵机一动,决定顺势而为,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当场开庭。于是在简陋的环境下,一场高效便民的庭审便开始了。在当事人唇枪舌战的激辩中,杨雅潇法官娴熟地驾驭着庭审,舒坚奋笔疾书地记录庭审,蔡锡鸿举着手机全程录音录像。将近2小进的庭审,通过质证、交叉询问,案件事实逐渐明朗清晰。庭审结束后虽然大家早已饥肠辘辘,但此次庭审为案件事实的查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想到这,大家都笑了。
今年以来,汕头法庭采取多种便民诉讼方式,多走访,下基层。像这样“不一样”的庭审,已经不是第一次。汕头法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架起法院与群众交流的桥梁,让阳光司法走入当事人家中,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