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下午,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审判中心在本部视频会议室举行海事审判学习研讨会,围绕当前审判实践开展业务学习讨论。叶柳东院长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海事审判中心的各审判团队及本部其他业务庭室、派出法庭的部分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了本次会议。
广州海事法院徐元平庭长结合其多年来审理船舶碰撞案件的审判实践经验向与会人员讲授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责任主体、证据、碰撞过失的认定、碰撞责任、沉船沉物的清除打捞等实务中的重点问题,全面系统地对碰撞案件的实体与程序问题作了分析,特别强调了船舶碰撞程序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在举证、证据交换、质证等环节的差异,为年轻法官及法官助理学习、审理碰撞案件提供了参照和借鉴。
针对本次研讨会,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审判中心收集了16个问题。与会人员就台风引起船舶走锚进而导致船舶碰撞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渔业互保协会在支付保险赔偿金后能否依据债权转让取得对侵权人的追偿权、货物吊卸和船舶脱浅作业是否构成海难救助等三个问题进行了重点研讨,会场上唇枪舌战、观点争鸣、气氛激烈,形成了迥然对立的两种意见。就此次研讨未能达成统一意见的疑难问题,将作进一步甄选后上报广东两级法院沟通协调会上继续讨论,以期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形成多数意见。
广州海事法院叶院长指出,海事审判学习研讨会的形式非常好,以后要形成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轮流由资深法官讲授审判经验,与会人员围绕审判实践中收集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讨论,法官及法官助理要踊跃发言、深度参与,努力提升自己的审判技艺。叶院长强调,讨论审判疑难问题既要围绕专业法条,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做到有理有据,又要站得高、看得远,从宏观角度看问题,以裁判引领行为规则导向,以裁判服务社会治理格局,实现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