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价格改革路线图:两年后竞争性领域价格基本放开

20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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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正式公布。

  10月15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提出价格改革的主要目标: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若干意见》共26条,涵盖总体要求、保障措施等六方面内容,全文近6700字。《若干意见》明确价格改革的四条基本原则,分别是坚持市场决定、坚持放管结合、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稳慎推进。

  《若干意见》提出的六大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向包括: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备受市场关注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水价改革等,被尽数纳入其中。

  有市场观察人士认为,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近年来,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呼声渐高,《若干意见》的出台,可以说是为推动相关领域的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方向和动力。

  “关键是有了时间表,这是最核心的,以往的不少改革设想都是有基本原则,但没有时间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以电力体制改革为例说,中国此前十余年的电力体制改革中,曾出台过许多具备清晰改革目标的文件,但在具体执行中,往往因不断地设置“试点”、没有时间表而无限期延后甚至最终流产。

  尊重基层首创精神

  关于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若干意见》提出了四条基本原则,分别是:

  ——坚持市场决定。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

  ——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增强法治、公平、责任意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价格服务。政府定价领域,必须严格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坚决管细管好管到位;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要通过健全规则、加强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在价格形成机制、调控体系、监管方式上探索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推动价格管理由直接定价向规范价格行为、营造良好价格环境、服务宏观调控转变。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坚持稳慎推进。价格改革要与财政税收、收入分配、行业管理体制等改革相协调,合理区分基本与非基本需求,统筹兼顾行业上下游、企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等关系,把握好时机、节奏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平稳有序。

  林伯强称,价格改革往往最为艰难。从现在到2020年的时间还相对宽裕,但到2017年只剩下2年时间,若能真正完成,无疑是巨大的进步,但在具体实施中,困难也不少。

  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

  关于价格改革的重点领域,《若干意见》意见主要涉及6个领域,分别是农产品、能源、环境服务、医疗服务、交通运输,以及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

  在油气领域,《若干意见》提到,会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

  “放开成品油价格后,可能意味着不再有一个全国基准价,而是由上游生产企业、下游炼化企业等供需关系决定价格,这对于中国的汽柴油市场发展来说是一种推进。”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陈占明告诉早报记者。

  在陈占明看来,由于当前国际油价整体处在低位,在此时进行成品油价格调整,可以起到一定的缓冲,对国内消费者来说不会感受到太大压力。但天然气价格此前存在进口成本高于销售价格的问题,因此在调整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来说并不是一个利好。

  对此,决策层已有考量。

  今年9月召开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曾提出,对阶梯电价等涉及民生的价格,政府将继续合理监管,保障困难群众生活,让市场有稳定预期、给群众吃定心丸。

  这一精神在医疗服务、共用事业服务等领域也得到体现。

  对于医疗服务价格,《若干意见》提出,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

  是大趋势”

  在环境服务领域,《若干意见》强调的是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完善排污权交易价格体系,运用市场手段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薛涛称,《若干意见》中提到的有关内容基本上已在研究制定或推进实施中。

  在薛涛看来,环境领域基本上属于公共事业,其不存在所谓的价格机制。比如,水价并不像煤价等存在完全由市场来定价的情况,基本上是尽量让收取的费用能完全覆盖掉其全成本即可。而当前环境领域价格到位的比例仅50%左右,预计到2020年环境领域的平均成本将会上涨一倍,环境领域价格将逐步实现到位。

  比如在水价方面,薛涛称,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是一个大的趋势。未来水费将会有一波涨价潮,这波涨价潮将会逐渐在一、二、三线城市间铺开。

  中央定价目录大幅精简

  除了价格改革的重点领域,《若干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定价制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若干意见》提出,要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中央和地方要在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的基础上,于2016年以前制定发布新的政府定价目录,将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凡是政府定价项目,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目录内的定价项目要逐项明确定价内容和定价部门,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政府定价纳入权力和责任清单。

  有市场观察人士认为,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是提高政府管理效率有透明度的一个有效手段。这一措施最终的效果,可能还取决于清单的质量和地方执行的力度。

  至于中央定价的范围,今年9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曾提出,在近年来陆续放开部分电信、药品、交通运输等价格的基础上,通过修订中央定价目录,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从13个种(类)精简为天然气、电力、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邮政业务等7个种(类),具体定价项目从约100项减至20项,同时对保留的项目也要改进定价方法,规范定价行为,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定期修订定价目录。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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