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港新设海关陆路监管点 兼具水陆口岸功能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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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成为二类水运开放口岸、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近日,合肥海关正式批准在合肥港国际集装箱码头设立海关陆路监管点。这也是合肥本地现有唯一一个海关陆路监管点。意味着今后合肥地区外贸企业的进出口陆路集装箱转关货物将集中在合肥港海关监管场所内完成报关、查验等一系列通关工作。该港作为开放型经济重要平台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此次海关同意将“水路及陆路”监管点进行合并,按照“合肥通关监管中心”模式进行监管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合肥港作为区域开放型经济平台的功能,吸引腹地进口企业本地清关,从而降低企业综合物流成本,节约时间、提高效率,更好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今年1-9月份,合肥港国际集装箱码头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4.1万标箱,同比增长25%,完成外贸报关箱量2.8万标箱,同比增长 84%。合肥港陆路监管点的设立,将使港口获得“水陆”口岸功能兼具的独特优势——这在全国内陆港口中并不多见——进而提升港口知名度,加速成为国际贸易 “目的港”进程。未来,合肥港国际集装箱码头可以更好发挥“水路+陆路”口岸功能,深化与海关、与合肥地区各外贸进出口企业的紧密合作,在服务腹地开放型经济发展中实现港口的全面转型升级。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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