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建成电子舱单系统

200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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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唐英年7月10日说,特区政府建立电子舱单系统的工作已经完成,系统可以投入服务。   唐英年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恢复《2001年进出口(电子交易)条例草案》二读辩论时致辞说,用电子方式提交货物舱单有多项好处。由于电子资料可同时传送给特区政府多个部门,可节省人手、提高效率。此外,特区政府也希望通过引进电子舱单系统,促进电子商业在香港的普及应用。   唐英年说,为确保提交货物舱单的安排,能够顺利由纸张方式过渡至电子方式,法例规定设立过渡期,期内承运商可以选择用纸张或电子方式提交货物舱单。   他还表示,由于道路运输清关时间紧迫,所涉及的交通吞吐量又十分庞大,加上业界现行的运作模式,因此,暂时没有为道路运输货物提供电子舱单服务。   对于涉及内河承运商的问题,唐英年表示,内河承运商从香港运载货物到内地,或从内地到香港时,均要向两地政府以电子方式提交货物舱单。特区政府已经安排贸易通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与内地海关核准的电子服务供应商磋商,由贸易通提供一站式的服务,代内河承运商输送已在港提交的电子舱单资料给内地电子服务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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