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海事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天津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和巡回法庭就近审判和跨区域管辖的优势,目前已经形成覆盖津冀五大港口的跨地域海事司法审判机制;通过海事司法的“无缝衔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天津海事法院依法管辖南至河北省与山东省交界、北至河北省与辽宁省交界的延伸海域以及以北京为连接点的海事海商案件,管辖海岸线长640公里,海域面积7000多平方公里。而且4月份出台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到的“津冀港口群”也就是天津港、秦皇岛港、京唐港、曹妃甸港和黄骅港全都在天津海事法院的司法管辖范围内。
天津海事法院于2001年和2007年分别设立了河北秦皇岛和曹妃甸两个派出审判庭,受理秦皇岛港、曹妃甸港、京唐港及其周边地区的海事侵权、海商合同、海事行政诉讼等案件。天津海事法院陈晖说,两个派出法庭的成立确保了裁判统一和判决结果的公正高效:
陈晖:在两个法庭成立之前,当地群众一是不了解天津海事法院,另外觉得到天津来诉讼成本比较高,所以选择在就近的基层法院审理海事海商案件。但是由于海事海商案件专业性特别强,各基层法院在审理当中掌握不一样,判决结果也不一样。咱两个法庭成立以后,案件统一由两个派出法庭审理,做到了司法统一。两个法庭特别注重平等保护的意识不变,裁判的标准不变,服务的力度不变,
据了解,秦皇岛和曹妃甸法庭成立至今,受理案件不断上升。两个派出法庭成立当年,合计收案数量仅占天津海事法院的10.6%,而2014年,这两个派出法庭的收案数量超过天津海事法院的三分之一。
近几年,河北黄骅港发展迅速,诉讼案件也相应增加。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津冀港口群的不断推进,今年天津海事法院将原有的巡回审判庭调整为以审理黄骅港海商事案件为重点,使巡回法庭进一步实体化,把原来“巡而不审”变成“巡审合一”。陈晖说:
陈晖:“巡而不审”主要是了解当地的司法状况,可以调解的在当地调解,需要审判的带回本部审判。所谓“巡回法庭实体化”,就是“巡审合一”,黄骅港地区的案件我们到黄骅港地区就近审理。一是快速解决纠纷,纠纷解决快了,港口建设就加快了;同时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它今后航运业的发展也有益处。
目前天津海事法院已经形成覆盖津冀五大港口的跨地域海事司法审判机制,未来还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和法院数据通报机制的“无缝隙衔接”司法服务。天津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李增强介绍说:
李增强:“无缝隙的衔接机制”搞好之后,天津海事法院为管辖范围内的当事人提供的司法保障作用就会更大,真正能实现高效、便民、公正的司法追求目标,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来源:天津广播电视台滨海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