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根据1974年《公约》第IX章的规定,《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ISM规则)对第二批船舶(即500总吨及以上其他货船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生效。为保证中国水域的航行安全,确保船舶遵守ISM规则的有关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中国海事局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针对ISM规则实施情况的港口国监督集中检查会战。不符合要求的外籍船舶将予以滞留,中国籍船舶将停办出口手续。期间,港口国监督检查官不仅要检查船舶是否按规定持有证书,还要检查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真正有效运转。也就是说,即使船舶持有有效的ISM相关证书,如果安全管理体系运转不良,也有可能遭到滞留。 ISM规则的全面生效,要求船东或管理公司必须按照ISM规则的要求,在公司及船上建立、实施并且运行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关证书,否则该船舶就不再符合国际公约要求的最低安全标准,从而丧失从事国际海运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