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响水县地方海事处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海事中心工作相结合,通过“四抓”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助推海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抓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与日常工作相融合,正确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和海事业务的关系,使风险防控的目标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抓制度。对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的漏洞及时打上“补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措施的可操作性,构建以权力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抓监督。针对海事管理的“重点”,权力运行的“节点”,问题易发的“险点”,监督制约的“盲点”,按照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约和监督措施,对各重点环节实施有效监控。
抓考评。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到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工作中去,不断优化防控措施,改进工作流程,通过建立实施廉政风险监督检查考评机制,切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李飞】
编辑:中国航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