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也听证 福建省高院昨召开第一场听证会

2002-07-05
浏览量 :963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海峡都市报2002年7月5日讯:福建省高院在强制执行中,改变以往“法官说了算、律师只能书面提议”的做法,对一些有异议、有争议、群众关注的热点执行案件将举行听证会,由当事双方“面对面”展开辩论、举证。昨日上午,记者在福建省高院目击了正式引入听证程序后的第一场执行听证会。   昨日上午8时30分,福建省高院就申请执行人深圳美特与被执行人莆田金匙啤酒购销合同一案举行执行听证会。听证会上,双方的委托代理人(律师)唇枪舌剑展开一番辩论,并将各自收集到的材料向法庭举证。与开庭审理案件不同的是,法官的角色“淡出”,只起到“串词”的作用,在举证、辩论两个阶段提示双方发言。   福建省高院执行庭庭长陈钦才告诉记者,如果被执行方的理由成立,那么法院将撤消执行;如果不成立,那么将裁定驳回被执行方的请求。举行听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增加了透明度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