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立律师所信用评价体系 网上公布律师诚信度

200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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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7月3日讯(记者蒋德通讯员陈平)“维护市场信用秩序的律师首先要讲信用”,南京市司法局据此提出了建立律师事务所信用评价体系,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开展信用监管。   据了解,这套信用评价体系包括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监管机制,律师事务所信用警示机制,律师信用评价机制,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和公示制度,以及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机制和对违纪律师的投诉调查处理制度等,并将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有关诚信内容上网公布。   根据这套体系,南京市司法局将对所有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过电脑建档立卡,律师及事务所的纳税登记、年检审计、投诉及处理以及服务特色、开展法律服务情况、参加公益活动记录等都将记录在案。对服务不到位、投诉不查处,管理不规范的事务所将发出警示通知;对严重失信及违法、违规的事务所责令整改,直至暂停执业或暂缓年检,并向社会公示。同时,通过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那些连续3年信用好的事务所试行免年检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保证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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