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交通部批准了厦门象屿保税区惠建码头有限公司经营海上国际集装箱港口装卸、仓储和中转业务的申请。这是国家计委、经贸委和外经贸部新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施行后,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第一家由外资控股的中外合资码头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6670万元,其中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另外60%的股份由三家香港公司共同持有。外商投资已占控股地位。根据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且无中方控股要求.这项新投资政策的实施,必将极大地调动外商投资中国港口的热情,从而大大加快我国港口码头的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