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12日电(记者李四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决定,在执行阶段将不再允许当事人双方协商指定委托中介机构。法院将通过“摇珠选定法”来确定委托的具体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中介费用。 据介绍,广州法院今后将从严择优选定中介机构。选定前将向社会公布终结机构申请登记的条件等情况。在截止登记后,对申请登记的中介机构的经营资质、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剔除整体素质不高、不适合承担法院所委托工作的机构。 法院决定,今后,除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指定股权的评估、拍卖机构外,其余涉案标的物需要委托评估、拍卖的,不再允许当事人协商指定评估、拍卖机构。法院将通过“摇珠选定法”来确定委托的具体事项,以实现这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最大化。 同时,法院将采取按照拍卖成交价或以物低债的价格计算评估费用等办法,来降低评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