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两家船企成福建省级首批海洋产业龙头企业

201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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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为加快推动海洋工业园区会萃发展,培育壮大海洋龙头企业,经联合初审、省直涉海部分会审、专家评审后,福建省发改委、财政厅、海洋与渔业厅对拟认定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等3个园区为第一批省级海洋工业示范园区,福建省长兴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等73家企业为第一批海洋工业龙头企业名单进行了公示,宁德市共有10家企业上龙头企业榜,其中海洋船舶修造业为福安市福建省长兴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白马船厂。

    据了解,今年2月以来,福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省级海洋工业示范园区和海洋工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评比认定工作。示范园区和龙头企业按“属地申报,逐级审核汇总”的原则进行申报,对符合《福建省海洋工业示范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海洋工业龙头企业认定评比办法(试行)》划定前提的园区和企业,经由县(市、区)、设区市发改、财政、海洋与渔业部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程序逐级上报福建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厅进行评比认定。

来源:中国船舶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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