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投保执业责任险 执业有过错当事人可获赔偿 

200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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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5月31日讯(记者刘爱君)5月27日,北京500家律师事务所以被保险人的身份分别与投保人———北京市律师协会,签订了”如发生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事故,愿意承担规定的全部义务”的《承诺书》。至此,北京市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已全面启动。   按照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规定,北京市注册执业律师在中国大陆办理相关的诉讼、非诉讼和仲裁律师业务时,由于过失行为、违反律师法或律师委托合同的行为,致使委托人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将根据规定负责赔偿。   据悉,为强化律师行业的社会信用,司法部今年在全行业中强制推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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