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公布进口木材植物检疫规定

2013-04-11
浏览量 :337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墨西哥环境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3月4日发布了修订后的新木材植物检疫规定。NOM-016-SEMARNAT-2013标准将取代墨西哥政府十年前颁布的一项标准,并将于2013年7月2日生效。进口木材要求无树皮和任何检疫害虫,必须根据食品和农业组织植物检疫措施第十二条附有出口国国家植物检疫保护组织出具的检疫证书。木材将在墨西哥入境口岸接受检疫,如果检测到检疫性害虫,将采取所有适用的植物检疫措施。

  对于气干材(air dried lumber)、湿材或生材,进口商被要求在出口国执行一项植物检疫处理措施,包括在不低于56摄氏度的条件下进行30分钟的热处理或按照一定规范采取甲基溴化物熏蒸。植物检疫证书上必须包含声明,宣称该木材无树皮和检疫性害虫,且已经过植物检疫处理;而对于窑干木材(Kiln-dried lumber),其植物检疫证书中的声明必须表明木材无树皮和检疫性害虫,并在窑炉中烘干。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来源国进口到墨西哥的窑干木材都不需要进行有害生物分析;来自一些国家(包括中国大陆)的气干材、湿材或生材也不需要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此外,木材进口商还要求遵守一定的符合性评估要求。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