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人员结构 履行神圣职责 首都政法网消息:5月10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意见》和最高法院的有关精神以及北京市委、市高级法院关于法院机构改革的要求,更好地落实审判长主持下的合议庭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审判资源配置,优化人员结构,北京一中院召开了机构改革暨落实合议庭责任制工作动员大会,从而拉开了一中院机构改革工作的帷幕。 动员大会由宿迟副院长主持。在李新生副院长宣读完毕审判长名单之后,一中院第一批通过层层选拔的48名审判长、执行长、代理审判长、代理执行长由肖龙副院长领宣,庄严地进行了就职宣誓。审判长的选任到位,标志着一中院在深化审判改革,落实合议庭负责制上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随后,马子荣副院长代表院党组就一中院机构改革和落实合议庭责任制工作做了动员部署。他谈到,市委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市高级法院和一、二中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规定了一中院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为一中院调整职能、调整机构、调整编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一中院将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合议庭负责制。 在阐明一中院机构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以及双向选择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后,马子荣副院长对机构改革、双向选择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说,一中院审判业务庭“双向选择”工作将在一周时间内分三步实施:第一步,确定业务庭内设机构及人员配置;第二步,本业务庭范围内进行初次双向选择;第三步,初次“双向选择”落选人员跨庭进行二次双向选择,被选用人员试岗3个月,经考核不合格和二次双向选择中仍未落实单位的人员,限期3个月调离法院,逾期未调离者,予以辞退。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艾地同志讲话。他在讲话中说,机构改革、双向选择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必须严密组织,协调一致,才能使双向选择工作顺利实施。因此,在实施双向选择中要特别强调讲大局、讲纪律、讲团结。为此,他强调了四个问题:(一)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从意识。他说,“双向选择”工作中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在所难免,如果我们站在全局的高度去认识和处理,一切矛盾和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因此,我们要把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作为双向选择工作的纪律,克服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心。他认为,双向选择能否搞好,关键在领导。因此,中层领导干部要主动协调矛盾,公正处理问题。(三)要注重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及时化解消极情绪。他强调,党团组织要发挥作用,主动同落选人员谈心谈话,理顺情绪,及时化解矛盾;希望落选人员认清形势,敞开胸怀,找准自己的位置。(四)要转好思想弯子,尽快适应新的工作。他要求新就职的审判长,尽快适应合议庭负责制的工作要求,坚持新的工作标准,认真思考在任职期间如何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使自己所负责的合议庭有所作为。同时,他还要求副庭长编入合议庭后,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作用,承担起审理大要案和新类型案件的重任。 马艾地院长在讲话结束时再次重申,一中院机构改革、双向选择工作覆盖面广、涉及人员多,希望大家要认清改革形势,明确目的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对法院机构改革的决策上来,以积极的态度参与机构改革、双向选择工作。同时,他还希望大家在双向选择中顾全大局,服从领导,严守纪律,维护团结,为机构改革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