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严禁在内河、内湖运输剧毒化学品

200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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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经贸委主任李荣融5月21日在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运管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严禁在内河、内湖运输剧毒化学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制度,对允许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条例规定,对其包装、运输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对剧毒化学品要实行审批登记制度,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数据库,并逐步建立起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他说,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对象包括剧毒化学品和液化气体从业单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以及不符合有关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从业单位。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严格各种资质许可证书的审核发放,严禁非法生产、经销和运输危险化学品。从整顿生产使用企业入手,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予以关闭。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小金矿、小电镀厂等,凡是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李荣融说,近几年,危险化学品泄漏、丢失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翻车等事故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去年以来,全国取消和暂停了两万多户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经销单位,取消和停运了2.7万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个体户大部分退出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但是由于局限在运输环节,整个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状况并没有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上,仍然存在着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必须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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