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制让湖南洪江法院告别超审限

200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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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报记者梁建军通讯员向培权5月24日讯: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把从严监管案件超审限作为司法公正的切入点,建立起一套审限预警系统,确保案件流程畅通,今年审结的近400起案件无一超审限。 针对《审判流程管理规则》在实施过程曾出现案件在某些环节滞留现象,今年年初该院对案件从立案受理、审理、执行等各个阶段用电脑进行全程跟踪,并设置临近审限预警、超审限报警系统。对于依法应受理的案件,案件信息在立案即输入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管理,审判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设定有预警时限,如开庭后,审判人员未作出法律文书,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前五至十日,预警系统定期自动发出提示信号,立案庭则根据提示向案件承办庭室发出《催办通知书》,只有当案件宣判并送达文书后,报警才会解除,而对超审限的案件,立案庭则依报警报请院长签发《超审限通知书》进行督办,并根据相关规定将超审限情况报院纪检、监察查处。该系统运行以来,仅有两起预警,经催办后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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