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记者郭春雨、王钰、黄发科长春5月22日电:5月21日至22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二级大法官苏泽林到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调研工作。苏泽林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改革法官管理制度,强化审判作风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管理水平。 苏泽林在调研中指出,审判作风是法官内在素质的外在表现,体现在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今年是最高法院确定的转变作风年,改进审判作风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改进审判作风第一要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案。法官在判案时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就是要根据证据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秉公作出裁判;第二要注意工作态度,要改善对群众的态度。要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加强道德约束,确保司法廉洁;第三要提高司法效率,自觉强化“效率也是公正”意识,迅速、及时、高效地履行司法职责。 苏泽林强调,推进法官管理制度改革是适应法院工作发展的需要,是尊重司法活动客观规律的需要。对法官的管理要保证公正与效率,要符合审判规律。各级法院要改变按行政方式管理法官的习惯作法,遵循司法工作本身的特殊性和司法权运作的规律性,用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方式来管理法官。在当前要认真抓好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法官员额比例试点工作。对法官进行考评是法官法规定的,要探索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对法官进行科学有效的考评管理。今后,初任法官必须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中择优遴选,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要求选拔法官,走精英法官之路。 吉林省委副书记王国发21日在长春会见了苏泽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蔡彰参加了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