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5月22日讯: 湖南省衡阳市两级法院把提级、指定、交叉执行作为打破保护伞,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杀手锏,使210起执行难案迎刃而解,执结标的达1.2亿元,同时,难案的执结有力地推动了常规案件的执行,在全市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执行氛围。 2000年以来,衡阳中院开始走全市法院执行一盘棋,采取提级、指定交叉执行方式,保障执行干部摆脱金钱、人情、权力干扰,并对近年来一些有影响的久拖不结的执行案件情况进行清理、造册,载明未执行的主要原因后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取得支持。该院制定提级、指定、交叉执行的规则,规定只有难案、要案、久拖不结的积案才可采取这种方法,统一由市中院执行庭严格审查、批准,并建立提级、指定、交叉执行案件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承办案件的法院对指定执行的重大疑难案件,应先拟定执行方案,特别是对拘留、移交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定要向中院报告;同时,实行上下联动制,基层法院对一些难于处理的有行政干预的案例可向中院申请提级,中院对不方便处理的某些案件直接指定基层法院执行,缓解了执行矛盾,改善了执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