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200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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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车玉明北京5月20日电:全国人大委会委员长李鹏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葡萄牙总检察长若泽·德莫拉一行。 李鹏首先对德莫拉一行访华表示欢迎。他说,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以宪法为基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为有效遏制腐败,规范现代经济的运行,中国制定了有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法律,还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规范公共官员行为,预防和惩处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行为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保障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保障依法行政,防止权力滥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鹏说,中国的检察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检察机关是中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又是中国惩治腐败犯罪的职能部门之一,在中国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检察机关正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李鹏说,中葡社会制度不同,但司法领域有不少可以相互借鉴的地方,两国检察机关建立了长期合作的友好关系,希望进一步加强。 德莫拉感谢李鹏委员长的会见,并简要介绍了葡萄牙的检察制度。他说,这次访问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与中国检察机关的友好交流,葡方非常珍视与中国司法界的合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吕聪敏等会见时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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