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记者王贵廷、刘宝权沈阳5月17日电: 5月1日始,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推出新举措,为当事人获得最大的权利救济,为实现公正与效率提供了组织保证。 提前告知诉权。案件送达时,除了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外,还要向当事人送达《民事案件举证通知书》等,使诉讼当事人能提前知悉诉讼权利并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扩大知情权。经批准决定延长审限的案件,均以格式化的通知书形式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可随时查询案件进度和裁判结果;实行案件听证制度和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对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判前论证。对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邀请检察长列席;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法官写好的裁判文书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文印部统一制作、统一印制、统一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