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近日,国务院批准实施《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这是厦门特区建设30年以来,推动科学发展,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涉及领域最广、政策措施最多、改革力度最大的一个综合改革方案,厦门由此再次成为焦点,“新特区”时代正开启。本报今日对该方案进行解读。
首次提出构建“四个最”
对于已实施的三个综合型的国家综改试验区来说,上海浦东新区注重金融改革,天津滨海新区主要进行港口等综合配套方面的改革,深圳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寻找突破口,厦门则突出一个主题: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
《方案》提出,未来厦门主要落实两大任务,一是围绕密切两岸关系,构建推动交流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先行区,二是围绕转变发展方式,构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示范区。在两岸交流合作方面,方案提出构建四个“最”,这是我市首次提出这样的创新思路:
厦门将通过促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促进生产要素进一步融合,形成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区域;通过推动文化、卫生、体育等全方位交流,形成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通过完善两岸直接“三通”(通商、通航、通邮)基础条件,提升对台开放合作整体功能,形成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通过完善新型高效的社会管理和优化法制环境,优化保护和服务台胞正当权益的法制政策环境,形成两岸同胞融合最温馨家园。
税收优惠政策有突破
厦门特区30年的发展,离不开税收的支持与保障,可以说,当年特区之“特”,很大一个因素就在于特区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然而,当两税合并之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这一特区优势不复存在。
令人欣喜的是,《方案》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有新的突破。根据《方案》,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今后,厦门将积极研究对注册在厦门保税港区内的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厦门的保险企业,为注册在厦门保税港区内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相关优惠政策。
建设10多个发展平台
以平台吸引人才、以平台聚集产业、以平台提升产业,引领厦门未来经济发展,这是方案的重头戏之一。为此,方案提出,厦门要推动10多个支撑长远发展的平台建设。
重大平台主要包括建设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整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大陆对台贸易中心”、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云计算等。其中,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大陆对台贸易中心”、云计算等几个平台是首次提出,这些平台的建设,将有助于厦门打造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产业准入政策放宽
今后,台商在厦门从事现代服务业经营将更加容易便捷,厦门人将享受越来越多的来自台湾的先进服务。
在产业准入政策方面,《方案》规定,将优先对台放宽现代服务业市场准入,允许台商在厦门以独资或控股方式,投资环境服务、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工业设计、建筑设计、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等服务业,积极推动离岸呼叫中心业务试点。
并且,厦门还将鼓励和支持台商按照台湾科技园区管理模式,在厦门自主开发建设产业园区,吸引台湾具有先进技术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落户。
《方案》还支持厦门与台湾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等产业领域深度合作,与此同时,一个两岸产业投资基金、两岸产业对接专业园区也将建立……通过种种政策,厦门将建设成为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基地。
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近年来,厦门的交通发展日新月异,伴随《方案》的出台,还将有一轮快速发展,厦门将建设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从方案可以看出厦门交通发展的路线图:加快建设翔安机场,打造东南沿海重要的国际干线机场和区域性航空枢纽港;加快龙厦、厦深铁路及其站场枢纽建设;规划建设对台和对外区域通道;规划建设厦漳泉城际轨道交通和厦门城市轨道交通,打造东南沿海铁路交通枢纽;加快高速公路、国省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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