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议增设助理海事法官

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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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在香港举行亚洲航运及物流会议上,刘瑞仪获香港政府邀请就香港航运的现状及未来发言。在发言中,她已经提出能否增设助理海事法官的构想。

她透露,现时香港只有一个海事法庭,主管海事的只有一名法官,虽然香港海事法庭办事高效,发生海事纠纷时有时还是因为只有一位海事法官带来不便。

她举例,“就以扣押船只为例,根据高等法院的条例,扣船手续包括申请扣船令、宣誓书、向法官当面提出申请,然后由执达吏将扣押令送达有关的船舶,贴上船舶主杆才算完成。由于船只靠岸时间有时非常短暂,法官事务繁忙,如果主管海事的法官不在,案件就会转到其它非海事法官或当值法官手上。如果接手案件法官对海事法不够熟悉,可能会耽误处理的时间。”

对此,她希望可以增设起码一位对航运法律熟悉的助理海事法官,这有几点好处:“第一,免却值班法官因为不熟悉海事法而造成判决错误;第二,节省时间、金钱,处理纠纷更加公平,判断更准确;最后,在处理日常诉讼时,增加人手资源可以提高办事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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