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七姐妹石至虎跳门口河段禁船舶锚泊

20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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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在江门海事局召开的宣贯会上获悉,江门市首个航道通航规定《虎跳门水道通航安全规定》(下简称《规定》)已生效实施。棺材洲44#-46#浮标、睦洲水闸口至莲腰水文站、大沥冲口至横山水文站、七姐妹石至虎跳门口河段禁止船舶追越和锚泊;睦洲水闸口至虎跳门口允许锚泊河段禁止总长60米以上船舶锚泊。

据了解,虎跳门水道地处西江下游,是珠江水系的重要出海口,也是江门市两大出海口之一。北起百顷头,南至虎跳门出海口,全长约45公里,属于国家一级航道,5000吨级船舶乘潮可至肇庆。

江门海事局副局长周社宽表示:“《规定》正式施行后,对改善虎跳门水道通航环境和通航规范船舶航行锚泊行为,预防和减少水上事故险情有重要作用,希望过往船只认真遵守。”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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