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5月16日消息:最近,江苏省泗阳法院受理了一起张某诉李某欠款纠纷一案,由于案件简单,在未进入审理之前,民事庭庭前准备组便进行调解,并很快调解成功,双方十分满意。这是今年初,该院在业务庭专门设置庭前准备组,建立庭前准备运行机制后又一庭前调解撤诉案件。 泗阳法院根据审判流程的管理规定,结合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制定了《庭前准备工作操作规范》和《民事诉讼证据展示操作规范》,建立了以“贯穿一条主线,发挥两个作用,实行三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庭前准备工作运行机制。贯穿一条主线,即针对基层法院简单案件多的特点,为达到止争息诉的目的,将调解工作贯穿庭前准备工作的始终,简单案件可以即收即调即结,复杂案件在证据展示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终结庭前准备程序。发挥两个作用,一是服务于当事人。通过诉讼指导与举证指导等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当事人正确、及时地行使诉权,避免打糊涂官司,输冤枉官司;二是服务于庭审,通过准备组承担所有庭下工作,使庭审法官能够腾出更多精力来专心研究审判,提高审判技能。同时,庭前证据展示、举证时限和申请查证等制度的实行,既能限制当事人滥用诉权进行无休止地缠讼,又能使庭审法官更好地把握庭审重点和节奏,强化庭审功能,实现“精审判”的目的;实行“三化”管理,一是工作标准科学化。该院制定了二十多条工作标准,加强了庭审前准备的可操作性;二是运行方式程序化,规定了庭前准备工作与庭审衔接的流转程序和时间,设计了体现庭前准备工作情况的庭前准备工作报告单,一部分由庭前准备工作人员填写主体、主要事实、争议焦点、举证与查证情况等六项内容;三是管理考核严格化,制定了《庭前准备工作考核办法》,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与办案补助和准备法官的任职资格挂钩。 庭前准备工作运行机制,体现了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今年一季度,该院民事判决案件488件,审限期较之前缩短了15天;强化了庭审功能,开庭成功率达85%。今年一季度该院共审结民事案件1282件,其中由准备组庭前调解、撤诉结案130件,约占全部结案总数的20%,进入庭审调解、撤诉结案560件,两者之和约占全部结案总数的50%。